超人老爸问我,你很爱看书哦,你连坐在车内也不放过那5分钟的时间,捧着书谁也不理。

我心里OS:打牌我不会也不希罕学,打球我会但骨头硬了,逛街shopping我会但荷包现金不多,还是作罢;

看电视看电影勉强还可以消磨时间,但眼睛受不了长期受到辐射,到头来只有书是我最佳良伴。

但我跟书的邂逅也只在于方块字而已,英文还是麻麻地。

 

话说看了这么多书,自己写字的"文采"不过尔尔(说是文采自己还会脸红,充其量不就只是涂鸦而已),

在还不算是很久远的当年,年少轻狂的我曾胆粗粗投稿到青少年杂志,还蒙受编辑大爷们的关照刊登,

骗过几份稿费以后,还沾沾自喜的继续努力。

殊不知,高考的成绩一放榜,马上把我想成为名作家的梦想狠狠地从高楼摔碎,

华文从来是我的强项,考出C3这种成绩,哪有什么脸面对对我期望甚高的老爸老妈啊?

从那时开始,我就把这梦想压在床底下,绝口不提当什么作家了。

 

大专出来以后,想说先找份工作好让老爸安心,就随便发了函到报馆去,

又殊不知被录取了,就这样又跟方块字打上交道了。

那段期间,天天发梦都想着中文输入法,张开眼看见任何的字,马上就练习怎么拼,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疯了。

之后又离开了报馆,从此跟中文字划上了顿号,但每每在报章上看见错字或笔误,还是不忘圈起来,呵,职业病的关系。

 

这几年来,都在用电脑拼音打字,选对了就enter没什么难度。

有一天握笔写字,突然发现自己连简单的字也写不出来,不禁悲从中来:我不会写中文了!!

有点欲哭无泪,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母语给忘了,真是愧对列祖列宗。

最近爱上部落格,这又再从新跟中文来个重逢,

看见很多同好写作的朋友,写得比外面报纸杂志或什么全职作家更好上几倍,

下定决心得好好练习,看多点,写多点,就算不能成为什么作家,至少不再丢脸地乱写一通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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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mara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